发布时间:2024-12-24 14:03:46    次浏览
五金1.车站、机场、码头应设立文化和旅游服务接待点,有欢迎标识,醒目、有特色;进行目的地资源展示、特色美食及商品推介、交通导览信息、咨询电话等,配有人员服务或者智能服务设施。
4.旅游交通应着工装,佩戴服务标牌,向游客致意问候,语言文明,引导游客入座,展示“好客文化”。
5.应掌握目的地基本旅游信息,能回答游客咨询的基础信息,如著名特色资源,交通线路,当地文化习俗等。
6.旅游车辆应张贴“请您系好安全带”提示贴,应在乘客全部系好安全带后,启动车辆,到站、游客下车应提醒游客注意安全,必要时帮助游客上车、落座、下车,提供途中安全事项。
8.客运车、公交车、旅游专线大巴车厢内应设置清晰的线路图,对重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站点需特别注明,信息清楚,宜运营智能设备提醒时间。
10.景区和度假区内部摆渡车、观光车应有专门行驶线路,进行车速控制。宜使用清洁能源动力车辆,降低碳排放。
11.应在公共文化和旅游活动区域(场所)提供停车服务。停车场标识清晰、规范,符合GB/T 10001.2-2021要求。明码标价,合理收费。
12.客流量大的旅游景区、乡村(工业)旅游示范点、博物馆等开阔区域应分区设立小车、大巴、电动车停放区域,并用划线和标识牌区分。
16.参照交通运输部《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》(2019)开展服务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好客服务|旅游交通服务规范